餐饮企业“精品菜”户外销售省消协发布消费提醒
原本在饭店内供应的“精品菜”,转移到户外“便民摊”销售。8月21日,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醒,提醒广大消费者预防合法权益受到侵害。
近期,一些餐饮企业将原本在饭店内供应的精品菜,如特色卤味、预制菜、半成品菜等,转移到户外“便民摊”销售。这种模式既满足了消费者对便捷、高性价比餐饮的需求,也为餐饮行业拓宽了销售渠道,进一步激发了消费潜力。但这种新的销售模式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规政策,存在一定的消费风险。
“便民摊”销售的菜品,虽标榜“饭店同款”,但实际可能来自不同供应链环节。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提醒,消费者需确认,摊位是否公示经营资质,是否悬挂营业执照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。若为餐饮企业直营摊位,可要求查看其与饭店主体的关联证明,如授权书等。预包装菜品需标注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储存条件、配料表等信息;散装菜品,如卤味则应公示加工时间、保存期限及商家联系方式。
消费者需注意,对比价格合理性,若“便民摊”菜品价格明显低于饭店内售价,如超过50%,需警惕是否为临期、过季或品质降级的商品。可要求商家说明价格差异原因。
同时,检查菜品新鲜度。卤味、凉菜等即食菜品需观察色泽、气味是否正常,预制菜,如半成品净菜等需查看是否有胀袋、漏液或冰霜异常。
“便民摊”菜品多为预包装或半成品,储存条件直接影响安全性。消费者需重点关注,相关餐饮企业是否标注储存条件。同时,购买后需严格按照要求存放,若摊位未提供冷藏设备如冰袋、保温箱,夏季高温环境下易加速变质。
同时,需要明确食用前是否需加工。部分预制菜需彻底加热,散装卤味建议充分加热后再食用。若商家未明确提示,可主动询问,避免因食用方式不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。
“便民摊”流动性可能高于固定门店,一旦出现纠纷,维权难度较大。建议消费者索要购物凭证,要求商家开具收据或小票,注明菜品名称、购买时间、价格等信息。若通过线上平台购买,需保存订单截图及聊天记录。
消费者若发现菜品存在质量问题,应第一时间拍照留证,并联系商家协商退换,若协商无果,可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(12315)或消费者协会投诉。
“饭店精品菜进便民摊”是餐饮消费的新趋势,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。但消费者需保持理性,从资质、品质、储存到售后全流程留心,才能真正享受便捷与实惠。商家需从食品安全、品质保障、价格透明、服务规范、售后责任等方面严格把关,合法经营。